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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給我母親換了藥,家中的20多盒多巴絲肼片沒用了,該怎么處理?”近日,市民王女士向本報記者講述了她的苦惱。事實上,王女士遇到的“麻煩”并非個例。這類“閑置”藥品可以轉讓、回收嗎?有沒有合理的“歸宿”呢?
11月中旬到12月中旬是全國安全用藥月。帶著這些問題,重慶日報記者進行了調查。
藥囤多了,能賣給藥店或他人嗎
不能,銷售藥品的主體必須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
“前段時間,多巴絲肼片有點缺貨。”王女士說,其母親患有帕金森,需要長期服藥,于是一次性囤了30盒藥。
可沒多久,醫生調整了用藥,母親不再服用多巴絲肼片。“我當時就傻眼了,剩那么多藥,怎么辦?”王女士無奈地說。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市民經常遇到這樣的“麻煩”。家住渝北區龍塔街道的黃偉向記者展示了去年以來他買的各種藥品:布洛芬、頭孢、黃連上清片、感冒靈顆粒、止咳糖漿……兩個抽屜里裝滿了大包小包的藥品。
“大半沒開封,保質期多是到2024年,但數量太多了,根本吃不完!”黃偉說。
黃偉曾到藥店咨詢:“未開封的藥品,藥店能低價回購嗎?”
“不行,藥品一旦售出,除非有質量問題,是不退不換的,即使包裝沒拆也不行。”店員告訴他,這是從安全方面來考慮的,因為回購無法保證藥品品質,而且從個人手中回購藥品進行銷售是違法的。
“個人不能將藥品賣給藥店,也不能轉賣給他人。”市藥監局流通處有關負責人解釋,藥品作為特殊商品,對儲存條件有嚴格要求,儲存不當會影響藥品質量安全。
以阿司匹林、淀粉酶、胰酶等片劑為例,吸潮后容易變質,而如果儲存溫度過高,即使在有效期也可能存在變質的情形。
北京金臺(重慶)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凌介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銷售藥品的,將依法予以關閉,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藥品)和違法所得,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15倍以上、30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多余”的藥,可免費贈與他人嗎
非實施緊急救助行為時贈與處方藥,贈與人需根據過錯承擔民事責任
那“閑置”的藥品能免費贈與他人使用嗎?
張凌表示,免費贈藥要合法,需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所贈藥品是通過合法渠道購買;二是所贈藥品不屬于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三是不得針對不特定人群贈藥。
如果受贈一方吃藥后出現不良反應,贈藥一方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張凌稱,具體來講分為三種情形:
一是實施緊急救助行為時的贈藥行為,不承擔民事責任。
二是非實施緊急救助行為時贈與非處方藥,贈與人一般不承擔民事責任,但贈與人故意不告知藥品瑕疵,造成受贈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相關判例,“瑕疵”一般解釋為藥品已過期、藥品受污染等。
三是非實施緊急救助行為時贈與處方藥,贈與人需根據過錯承擔民事責任。根據相關判例的認定,處方藥的使用有著嚴格的適應癥、禁忌癥和注意事項,須謹遵醫囑使用,不得隨意贈送和使用,因此,贈與人存在過錯,應承擔民事責任。
那藥品可以隨意丟棄嗎?我國《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附錄《危險廢物豁免管理清單》規定,家庭日常生活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藥品屬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險廢物。
“即使是未過期的藥,也不能隨意扔棄。”市藥監局流通處這位負責人提醒說,以降壓藥及降糖藥為例,如果丟掉后被小孩撿到,不慎誤服可能導致嚴重的低血壓和低血糖休克。
此外,丟棄的藥品在分解后容易污染土壤和水體,從而對人和動植物造成危害。一些揮發性強的過期藥品還可能成為過敏源。因此,不要了的藥品,應按有害生活垃圾回收。
“閑置”的藥,該怎么處理
先存放家中備用,84家“渝安藥事服務店”可回收過期藥品
那“閑置”藥品有沒有合理的、不浪費的“歸宿”?
業內人士介紹,由于藥品的特殊性,只能先存放家中,以備不時之需,等過期后送到我市首批84家“渝安藥事服務店”進行回收,這種回收是無償的。
“這些藥品須按照環保要求進行銷毀,其無害化處置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該業內人士稱。
對此,市民接受度并不高。11月22日,記者在“渝安藥事服務店”——一心堂藥業加州花園店看到,該藥店門口就貼有“過期藥品回收”提示單。
“我們這里可以提供過期藥品回收服務。回收是無償的,不過我們準備了紙巾等小禮品,引導市民把家里的過期藥品送回店里。”藥店工作人員說。
這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回收過期藥品的手續不復雜,只需在《過期藥品交接單》上登記姓名、聯系方式、身份證號,將藥交給工作人員即可。藥店的工作人員會將回收的藥品放置在專用箱里,待裝滿后送到相關部門進行統一銷毀。
藥品無償回收不劃算?
專家:倡導合理備藥的用藥觀念
“這段時間,陸續有市民前來咨詢藥品回收的事情,但人數不多。”一心堂藥業加州花園店店員說。
隨后,重慶日報記者走訪了鑫斛藥莊漢渝路店等多家“渝安藥事服務店”,工作人員均表示,藥店可以提供過期藥品回收服務,但目前回收的藥品數量極少。
記者調查發現,很多市民不知道“渝安藥事服務店”可以回收過期藥品,還有不少人表示:“我當時買的時候花了挺多錢,現在無償回收,感覺不值。”
“正因如此,我們要倡導樹立科學合理備藥的用藥觀念,提倡少量、按需購買藥品,不要囤藥。”重慶醫科大學藥學院教授袁擁華表示。
“同時應加大過期藥品回收的宣傳力度,讓更多人知道過期藥品回收的重要意義,以及怎么回收、在哪兒可以回收。”張凌說,政府相關部門應做好頂層設計,比如引導藥企生產“小包裝”“小份裝”及獨立分裝藥品,此外藥店在消費者有需求時可考慮拆零銷售。
袁擁華認為,過期藥品的回收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比如明確過期藥品回收和處理的責任主體、操作規范、具體流程等。
本報記者 李珩 云鈺
“渝安藥事服務店”企業名單 掃一掃 就看到
(責編:陳易、劉政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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