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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4月30日,NBA官方公布了西部半決賽首戰勇士隊主場104-100戰勝火箭隊的最后2分鐘裁判報告。報告指出,詹姆斯-哈登終場前10 1秒出手
北京時間4月30日,NBA官方公布了西部半決賽首戰勇士隊主場104-100戰勝火箭隊的最后2分鐘裁判報告。報告指出,詹姆斯-哈登終場前10.1秒出手的絕平三分,當時德拉蒙德-格林沒有犯規,也就是裁判做出了正確的判罰。
火勇G1,裁判的判罰引起巨大爭議。其中,“大胡子”多次出手三分后倒地,但裁判都沒有鳴哨。用火箭隊主帥邁克-德安東尼的話來說,“他們(裁判)在中場休息時過來,告訴我有4次三分犯規沒有吹罰。那可是12次罰球啊!”
裁判報告指出,最后2分鐘出現了3次漏判,全都有利于勇士隊。但最關鍵的一次判罰,是正確的。終場前10.1秒,落后3分的火箭隊完成搶斷有機會將比賽帶入加時賽。哈登圈頂強行出手三分不進,但“追夢”的防守迫使哈登出手后倒地。
火箭隊方面認為追夢犯規了。裁判報告指出:“哈登在投籃時,吸引格林跳起來進行防守。格林跳到哈登面前,但如果哈登不把腿向前伸,雙方不會有身體接觸。”
讓我們再來看3次漏判。比賽結束前1分10秒,哈登右側突破,斯蒂芬-庫里橫向移動導致“大胡子”踩線。裁判報告指出,“萌神”的動作是阻擋犯規,但裁判吹罰哈登出界失誤。
比賽還剩51.9秒,克萊-湯普森急停跳投,但他在投籃前支撐腳移動了,應該被吹走步違例。最后1個是比賽結束前5.2秒,庫里和埃里克-戈登爭搶球,庫里左手拉了戈登的手臂,這是個犯規動作,但裁判沒有吹。
根據《The Athletic》記者薩姆-阿米克得到的線報,火箭隊早就認為裁判的判罰偏向勇士隊。他們已經向聯盟遞交了一份關于“勇士在重要比賽中受益于裁判吹罰”的數據調查報告,這份報告中火箭隊提出最多質疑的例子集中發生在去年西部決賽的賽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