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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著“買泡面”實則“偷手機”,抓了!

本文來源:重慶青年報 閱讀:15865

4月8日晚21時許,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公安分局西永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李先生報警稱,其在西永老街開了一家超市,一名男子到店內稱要買一箱

4月8日晚21時許,西部科學城重慶高新區公安分局西永派出所接到轄區群眾李先生報警稱,其在西永老街開了一家超市,一名男子到店內稱要買一箱泡面,自己便進入庫房給他拿泡面,出來后發現人不見了,自己放在柜臺上的一部手機也不見了,李老板懷疑是該男子將自己手機盜走。

接警后,民警立即來到現場開展調查,經過調取店內及周邊視頻監控民警發現,在案發時間前后只有這一名男子進出超市,該男子嫌疑最大。但報警人李老板放手機的柜臺是監控盲區,無法確定該男子是否盜竊手機。

在問詢李老板的過程中,民警發現,該男子還是超市里的“老主顧”,經常來超市購買商品,來的次數多了已經和李老板變成了朋友,李老板向民警坦言如果真的是這個小伙子拿走自己的手機,自己確實難以接受。

民警隨后通過人像比對、周邊走訪,最終確認該男子身份,程某,19歲,目前在某人力資源公司做臨時工,并居住在公司宿舍內。4月9日上午11時許,民警趕赴宿舍將程某抓獲。經過訊問,程某羞愧得低下頭并承認確實是自己一時糊涂偷拿了李老板的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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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程某上班的公司就在李老板超市旁邊,他平時經常到超市購物。4月8日下午15時許,他再次來到超市準備買泡面,李老板一看是“老主顧”來了,十分熱情,極力推薦一款泡面讓他試試。

在李老板的極力勸說下,程某答應拿一包嘗嘗。就在李老板起身到旁邊貨架拿泡面時,程某忽然發現李老板將自己的手機順手放在了柜臺上,程某一時鬼迷心竅,心想如果將手機拿走賣掉應該能換不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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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程某經常來購物,對超市布局比較熟悉,知道老板放手機的柜臺監控拍不到,于是為了將老板支開方便自己“作案”,他沖著老板大喊:“那款泡面應該很好吃,我想要一箱。”李老板一聽,喜出望外,立即回應說一箱泡面量比較大,需要到里面庫房拿才可以。

隨后,李老板進入后方庫房拿泡面,程某便趁機抓起柜臺上的手機裝入褲兜,一溜煙跑了出來。

逃跑后,程某來到南坪,找到一個二手手機店,將手機以450元賣掉。因為怕去公司上班路過超市門口被老板認出,程某便不想上班了就待在公司宿舍,想著用賣手機得來的錢天天上網打游戲過段時間逍遙日子,沒想到這么快被民警發現并抓獲。

目前,程某已被處以行政拘留12日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常言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靠偷竊取得錢財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制裁。同時提醒廣大市民提高安全防盜意識,一旦失竊,及時保護現場,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