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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出警消防車拒不讓行私家車主攤上事

本文來源:中國新聞網

遇出警消防車拒不讓行私家車主攤上事

????12月初,前車阻擋執行公務消防車前行。(視頻截圖) 趙挺 攝

  中新網南平12月7日電 (張麗君 鄭振盛 陳芳芳)眾所周知,消防車、救護車等特殊車輛,是在與時間賽跑,早到一秒鐘,被救助人員就多一份希望。但總有人不以為然,想當然以為自己的事,才是天下之大急,遇到出警車輛拒不讓行。既然如此,那自然是要“攤上事兒”了。

  據福建省南平市光澤縣武林消防救援站站長助理曾輝仔介紹,12月初,接到報警,光澤縣坪山東路后面著火,濃煙較大,情況危急。武林消防救援站出動2輛消防車12名指戰員前往處置。消防車行進到武林路天福大酒店路段,有一輛私家車阻擋消防車前行。

  “消防車駕駛員多次鳴笛喊話,私家車拒不讓道,情節相當惡劣。我們隨即拍下該車違法視頻,并向光澤縣交警大隊報案。”曾輝仔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相關部門人士稱,在光澤縣武林路發生的這起地方車輛不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的行為,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條規定;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應當給予100元罰款,記3分的處罰。(完)

【編輯:朱延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