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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也可辦民宿開酒店搞餐飲

本文來源:重慶日報網 閱讀:14242

活化利用后的鴿牌電纜廠主廠房及紅磚廠房。(市規劃自然資源局供圖)

活化利用后的鴿牌電纜廠主廠房及紅磚廠房。(市規劃自然資源局供圖)

為讓全市目前的777處歷史建筑更好地承載城市記憶,講述城市故事,日前出臺的《重慶市歷史建筑保護與利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支持歷史建筑多用途使用,并為新使用功能的商事登記提供支撐。11月22日,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對《管理辦法》進行了解讀。

根據《管理辦法》,在符合歷史建筑保護要求、滿足消防等安全條件并保留一定文化展示空間的前提下,鼓勵和支持保護責任人將歷史建筑用作紀念場所、社區服務、參觀游覽、文化創意、傳統作坊、民宿、酒店、餐飲等用途。

“老房子”用作新用途,能不能改造呢?答案是可以。《管理辦法》提出,歷史建筑的保護修繕分為5種類型,其中更新改造可以改變其主體結構、使用性質、建筑面積或用地面積。允許歷史建筑加裝電梯、消防設施等必要設施,以滿足使用需求。

在鼓勵合規利用的同時,《管理辦法》也提出了歷史建筑修繕、保護和利用的底線要求。

例如,對于歷史建筑的日常維護,要求按照原工藝、原色彩、原材料進行維護;整治修繕和更新改造均需按照審定的保護修繕方案進行,其中整治修繕應最大限度使用原有建筑構件和材料。需要設置招牌、空調外機等設施和管線的,應當與歷史建筑的外部風貌相協調并盡量隱蔽。

這些要求落實到具體的歷史建筑,究竟由誰負責?《管理辦法》規定,歷史建筑的所有權人為保護責任人;所有權人不明但有使用人的,使用人為保護責任人;所有權人不明且使用人不明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指定保護責任人。在保護責任人無法開展搶救性保護時,由政府實施兜底保護。《管理辦法》強調,當歷史建筑面臨損毀危險,采取臨時加固、排危等工程保護措施無須審批,確保歷史建筑在緊急情況下能夠立即得到保護。

市規劃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我市現存的歷史建筑看,不同歷史時期都留下了代表性的建筑,承載了重慶在各個時期的歷史記憶。近年來,重慶大力開展歷史建筑修繕、保護和活化利用工作,如鴿牌電纜廠主廠房及紅磚廠房,張家花園189、198、201號,馬鞍山47號等一系列歷史建筑“變身”為設計創意產業園、長租公寓、歷史文化展示窗口等。下一步,重慶將活化利用好歷史建筑,讓人們更好地記住城市歷史,體驗城市鄉愁。

新聞延伸>>>

什么是重慶歷史建筑

歷史建筑是指經市人民政府確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護價值,能夠反映歷史風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也未登記為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筑物、構筑物。

歷史建筑認定標準為:建成三十年以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報歷史建筑:

(一)能夠反映重慶歷史文化和民俗傳統,具有特定時代特征和山水環境地域特色;

(二)與重要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歷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相關;

(三)代表性、標志性建(構)筑物或者著名建筑師的代表作品;

(四)建筑樣式、結構、材料、設備、施工工藝或者工程技術能夠反映重慶地域建筑特點或者具有科學研究價值;

(五)建筑形體、空間、色彩、細部和裝飾等具有一定的藝術特色和歷史文化價值;

(六)具有其他重大歷史文化意義的碼頭、渡口、索道、橋梁、隧道等建(構)筑物。

重慶歷史建筑有何特點

截至目前,重慶市共批準公布七批777個歷史建筑,包括5種典型風貌特征,分別為:以山城傳統民居建筑為載體的傳統巴渝風貌,以會館、宗祠為載體的明清移民風貌,以海關洋行、兵營教堂為載體的開埠建市風貌,以政要機構、同盟使館、官邸舊居等為載體的戰時首都風貌,以公共建筑為載體的西南大區風貌。

資料來源:市規劃自然資源局 記者 申曉佳 整理

(記者 申曉佳)

(責編:陳易、劉政寧)